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公告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从2007年12月10日开始,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2)、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3)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分两次进行申购。第一次申购3000万元,其中申购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0万元,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万元;第二次申购3000万元,其中申购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0万元,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万元。每笔申购费各为人民币1000元,累计为人民币4000元,持有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