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7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刊登在2007年12月6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7 年12 月21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2007 年12 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5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14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07 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061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唐永亮、陈慧洁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