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海外
  • 7:时事·天下
  • 8: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信息披露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产业调查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2007 年 12 月 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0版:信息披露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7年12月7日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各网点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本公司本次在招商银行推出的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自此,我司相关开放式基金产品已全部在招商银行推出基金定投业务。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7年12月7日起,个人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招商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招商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六、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招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九、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目前,招商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变更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招商银行各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咨询方式

      1、招商银行

      咨询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相关情况。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