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机会与日俱增之轨迹
2007年12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且保险公司的投资受法律和监管的限制,在过去,保险公司可选择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较少,投资机会比较有限。不过,随着近年来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中国保险公司可投资的资产类别开始日渐扩大。
2003 年6 月,保监会开始允许国内保险公司将不超过其截至上月末总资产20%的资金投资于保监会认可的评级不低于AA 级的中国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
2004 年和2005 年,保监会进一步放宽了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允许投资于合资格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以及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允许投资于境内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允许将外汇资金在境外投资于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但这些投资须受到各种限制。
2006 年3 月,保监会开始允许保险公司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支持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资本市场,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动产、创业投资企业并进行境外投资。
2006 年9 月,保监会颁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总额可达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3%。
2007 年7 月,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境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