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7年11月2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董事会经研究决定,改聘开元信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本议案已事前得到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其表决结果。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同意8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匡畅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鉴于上述一、二项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董事会决定召开2007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召开2007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6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1、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5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893.57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893.573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2、原章程: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公司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之前,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还应该包括:(1)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在记载表决结果时,还应当记载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修改为: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简历:
匡畅,女,26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财务部、资金部,曾任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
证券简称:*ST嘉瑞 证券代码:000156 公告编号:2007-088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长沙总部会议室
3、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刊登在2007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至12月18日(星期二)的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湖南长沙望城坡西大门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畅、雷丹丹
电 话:(0731)--4314788
传 真:(0731)--4315151
2、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所列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