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实现会员“电子化”出金
2007年12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刘意
从即日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将在会员服务系统中新增会员出金功能,会员不必再像以往手工填写票据,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办理出金业务。昨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会员服务系统出金功能上线的通知》,对该项业务进行了明确。
根据大商所通知,有开通会员服务系统出金功能意向的会员,可向交易所递交申请开通该项功能,会员可通过该功能向交易申请办理出金业务。该项服务推出后,交易所出金方式将包括三种,分别是:《期货交易内部专用结算凭证》出金方式、《期货交易内部专用结算凭证》出金与总部异地划款指令确认结合方式以及会员服务系统申请出金方式,会员可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选择出金形式。
为了保证会员资金安全,大商所原有的出金管理模式要求,会员出金时必须事先在《期货交易内部专用结算凭证》的交易所回单联上加盖预留大小印鉴。与原有出金方式相比,新增会员服务系统申请出金方式免除了会员手工填写票据、加盖公司预留大小印鉴等要求,只需使用会员的CA证书登录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出金银行,填写出金金额提交后即可完成出金申请,为会员节省了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