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本基金在交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之日起(12月10日,含本日)至2008年3月31日,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2、为鼓励长期投资,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人,从2008年4月起算,若连续成功扣款12期,则从第13期扣款开始,其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申购费率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交通银行各代销网点的相关公告。
该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通银行客服电话:95559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7日
关于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0日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推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与交通银行签约,约定扣款周期、每期扣款时间及扣款金额,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2007年12月10日起,投资者可到交通银行代销本基金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方式
1、投资者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若已开通交通银行网上基金业务的投资者可通过网上银行提交此项业务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2、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本公司基金账户,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本公司基金账户,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网上银行交易时需先进入“帐户管理”页面,选择“开通已有基金帐户”,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提交,成功后再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于本基金的开放日内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详见交通银行发布的公告。
五、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相关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六、收费模式
本次交通银行开通的定投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七、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交通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八、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到交通银行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含5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九、扣款方式
1、投资人应遵循交通银行的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定,并与交通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人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十、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交通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相关TA的确认信息为准。
若约定扣款日为非基金开放日而导致不能申购时,该期扣款将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进行,实际扣款日为当期基金申购日。
十一、定投业务的暂停、变更和终止
1、由于本基金限额50亿份,因此当本基金份额达到50亿份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定投业务也同时暂停,直到开放申购后再继续定投业务,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可修改或终止,可修改内容包括:约定金额、每期扣款时间及定期方式。投资者办理上述变更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交通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开通、修改、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从提出申请并被交通银行受理后的下一工作日起生效。
3、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被交通银行受理后,若指定借记卡账户、交易账户或相关基金账户处于挂失、冻结等非正常状态时,定期定额申购交易将自动暂停,待上述账户恢复正常后,交易恢复,但错过的期数不能弥补。
4、投资者须在每期约定扣款日前(不含当日)将足额款项存入交通银行指定借记卡账户,因指定借记卡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无法正常扣划约定金额的,当期定期定额申购停止,错过的期数不能弥补。若连续三期扣款失败,该项定期定额申请自动终止。
十二、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十四、业务咨询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1898,网址:www.jykbc.com
2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网址:www.bankcomm.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