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6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聘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我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资委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5年,对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已超过5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进行更换。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我公司审计机构的年限已达11年,超过5年规定年限,故我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司决定于2007年12月26日下午1:3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A楼210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内容
关于聘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1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12月19日)。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于2007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股 编号:临2007-01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