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定向增发方式入股美的电器、福耀玻璃接连遇阻后,高盛与阳之光失之交臂已成定局。按照阳之光今天刊登的定向增发结果,高盛已经不可能执行当初签订的认购阳之光6000万股定向增发股份的协议。
阳之光今天公布的第一次定向增发结果显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的2.59亿股股份,正好是当初设计中的定向增发3.7亿股中的70%。但由于阳之光此次定向增发筹集的资金总额是固定的,向其他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定向发行的股份并没有剩下的1.11亿股那么多。
扣除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筹集到的103341.00万元外,阳之光需向其他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募集的资金总额只有38453万元。按照公告发行情况报告书前二十个交易日25.30元均价计算,阳之光第二次仅仅只需再发行约1520万股股份即可。这样,即使高盛有意以高价认购阳之光的股份,但已经不能满足商务部的有关规定。
商务部对于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规定,虽然投资可分期进行,但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能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除非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阳之光最初公布的定向增发价格是3.99元/股,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的2.59亿股也是这个价格。按照3.99元/股和阳之光需募集的38453万元现金折算,高盛当时最多可以认购9637万股。
高盛与阳之光失之交臂,意味着它当初意欲以定向增发方式参股三家A股上市公司的计划全部失败,而根源均是牛市形成的股价飙升。美的电器、福耀玻璃没有修改过的低价定向增发方案,先后遭到了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否决。阳之光获得通过的方案是修改后的新版本,除了要求战略投资者以询价方式认购定向增发股份外,阳之光新版本定向增发方案还要求战略投资者也锁定36个月才能上市流通。而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的精神,只有以较低价格认购定向增发股份的特定投资者才需锁定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