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拟放开农信社股东地域限制
2007年1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苗燕
为确保农信社第二阶段改革顺利进行,银监会近期将对农信社实行大刀阔斧的产权改革。改革措施包括放开股东的地域限制,以及上调农信社单一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至2%。
银监会合作部主任臧景范昨天在“2007年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透露,近期银监会准备放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多项产权限制。首先要循序渐进地放开股东的地域限制,打破省和省的界限,允许跨省入股;此外,将调高单一股东的入股比例至2%。此前,2003年9月出台的《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个自然人投资最高不超过股本总额的5%。。
市场化、商业可持续是农信社改革所坚持的原则。银监会此前确立了争取用5到10年时间把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发挥县域金融活力的管理新模式。按照股份制导向,改革产权制度,优化股权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并适时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