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研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税收政策
2007年1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2007中国农村金融论坛上说,国家税务总局将研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相关配套税收政策。
他表示,还将研究支持“三农”贷款的税收政策。
据介绍,现行的税收政策对农村金融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农村信用社上。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对农村信用社已经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营业税的税率、税前提取管理费等。
从2003年开始农信社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配套的税收政策。对于参与改革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其他试点地区的农信社按照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