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07年10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1、 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占基金资产总值比例 |
股票 | 36,889,536,385.04 | 85.16% |
债券 | 48,507,826.60 | 0.11% |
权证 | 26,308,616.35 | 0.06%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 6,039,857,428.37 | 13.95%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0.00 | 0.00% |
其他资产 | 313,351,772.72 | 0.72% |
总计 | 43,317,562,029.08 | 100.00% |
2、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 市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273,087,487.38 | 0.63% |
B 采掘业 | 7,039,319,627.41 | 16.40% |
C 制造业 | 19,098,001,915.03 | 44.48% |
C0 食品、饮料 | 1,458,593,985.67 | 3.40%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335,883,772.47 | 0.78% |
C2 木材、家具 | 69,301,762.45 | 0.16% |
C3 造纸、印刷 | 772,256,309.29 | 1.80%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2,903,888,704.27 | 6.76% |
C5 电子 | 122,623,186.71 | 0.28% |
C6 金属、非金属 | 8,202,264,023.70 | 19.11%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4,318,836,275.52 | 10.06%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698,402,066.99 | 1.63% |
C99 其他制造业 | 215,951,827.96 | 0.50%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78,012,590.93 | 0.88% |
E 建筑业 | 206,406,531.65 | 0.48%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407,644,365.24 | 3.28% |
G 信息技术业 | 290,787,920.48 | 0.68%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571,748,347.09 | 3.66% |
I 金融、保险业 | 4,992,491,261.76 | 11.63% |
J 房地产业 | 1,431,726,386.69 | 3.34% |
K 社会服务业 | 2,857,042.32 | 0.01%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6,860,038.34 | 0.09% |
M 综合类 | 160,592,870.72 | 0.37% |
合计 | 36,889,536,385.04 | 85.93% |
2、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 | 市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983 | 西山煤电 | 23,607,545 | 1,687,703,392.05 | 3.93%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35,779,950 | 1,369,298,686.50 | 3.19% |
3 | 600019 | 宝钢股份 | 69,999,908 | 1,273,298,326.52 | 2.97% |
4 | 600005 | 武钢股份 | 60,973,094 | 1,077,394,570.98 | 2.51% |
5 | 600000 | 浦发银行 | 20,400,000 | 1,071,000,000.00 | 2.49% |
6 | 601666 | 平煤天安 | 18,078,352 | 884,212,196.32 | 2.06% |
7 | 601699 | 潞安环能 | 9,317,814 | 838,603,260.00 | 1.95% |
8 | 000898 | 鞍钢股份 | 20,712,973 | 745,667,028.00 | 1.74% |
9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237,444 | 706,793,067.80 | 1.65% |
10 | 000792 | 盐湖钾肥 | 12,000,000 | 696,720,000.00 | 1.62% |
4、本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市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 债 | 0.00 | 0.00% |
2 | 金 融 债 | 0.00 | 0.00% |
3 | 央行票据 | 0.00 | 0.00% |
4 | 企 业 债 | 9,942,133.80 | 0.02% |
5 | 可 转 债 | 38,565,692.80 | 0.09% |
合 计 | 48,507,826.60 | 0.11% |
5、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名称 | 市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中海转债 | 19,989,554.40 | 0.05% |
2 | 国安转债 | 9,942,133.80 | 0.02% |
3 | 恒源转债 | 7,107,968.70 | 0.02% |
4 | 锡业转债 | 6,232,013.20 | 0.01% |
5 | 山鹰转债 | 3,433,009.50 | 0.01% |
6、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或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
名称 | 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 | 13,541,572.94 |
应收股利 | 0.00 |
应收利息 | 1,096,394.19 |
应收申购款 | 298,713,805.59 |
待摊费用 | 0.00 |
其他应收款 | 0.00 |
合计 | 313,351,772.72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明细
权证代码 | 权证名称 | 数量(份) | 成本总额(元) | 投资类别 |
031005 | 国安GAC1 | 791,043 | 4,315,222.56 | 被动持有 |
合计 | 791,043 | 4,315,222.56 |
(6)报告期末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4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07年9月30日 | 71.06% | 1.98% | 69.94% | 1.64% | 1.12% | 0.34% |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规定后)开始计提销售服务费,但至少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公告中应规定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条件、程序、用途和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 元 ) | 申购费率 |
100 万以下 | 1.5% |
100 万 ( 含 )-500 万 | 1.2% |
500 万 ( 含 )-1000 万 | 0.3% |
1000 万(含)以上 |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申购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三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持有时间[1] | 赎回费率 |
一年以下 | 0.5% |
1年(含1年)至2年 | 0.2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注:[1] 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余额归基金财产,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所收赎回费的25%。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原则另行制定并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从本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5、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申购或转换,适用网上交易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具体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我司旗下的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2日生效,至2007年10月2日运作满半年。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7年3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主要人员情况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补充了代销机构。
4、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表述。
5、在“七、基金的转换”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增加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和2007年9月29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资产估值部分的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十五、基金的费率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表述,并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费率的提示。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11、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