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厦门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2007年11月9日接到厦门证监局《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我司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我司立即对照有关问题进行了检查和整改,根据通知中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能提供海外四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的准确数据,特别是未能提供海外存货数量、毁损和减值的准确数据。”
我司目前已经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准备对涉及问题的海外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工作,并将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尽快获得审计结果,届时我司将向厦门证监局提交准确的数据。目前加拿大公司的财务资料拟寄回厦门进行审计,有关存货部分委托当地事务所进行实地盘点,并出具相应的报告;前往欧洲进行审计的审计人员将于12月5日启程前往欧洲进行现场审计。我司将在对有关的海外子公司审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相应调整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2006年年报进行更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未能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角度,深入分析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经认真的自查并分析,我司2006年度出现有关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未及时根据最新有关的规定进行修改,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2、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列》未在全公司范围内有效实行,未根据规定实行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出现不规范。
3、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文件制订时间较早,未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修订,缺乏管理程序的严密性、谨慎性、规范性、延续性及可追溯性,无法适应新时期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要求。另外公司对涉及问题的海外子公司投资效益评估不够严谨、控制管理方面并未能及时跟踪和反馈。
4、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公司内控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导致出现公司治理不规范及内控出现风险。
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会目前已经按照最新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方案,改进完善了公司治理文件。
2、公司已经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条例》的教育学习活动,强化执行内部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沟通的顺畅,规避信息披露漏洞。
3、组织制定严谨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由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子公司日常的管控力度,财务部门增强对子公司财务的监督和评估,规避对外投资的经营管理风险。
4、公司2007年度成立稽核部,制订了年度稽核计划,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稽核,并向董事会报告稽核结果,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保障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规避风险。
三、关于“未对整改过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对有关的海外子公司审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相应调整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2006年年报进行更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的整改安排我司已经刊登在2007年11月3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中。
四、针对厦门证监局提出的进一步整改要求,我司制订如下整改计划:
1、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定期参加《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规定的学习,并加强对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的学习,提高公司治理的规范水平,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强化内部稽核力度,将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也纳入年度稽核计划,保证公司治理的规范。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