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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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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版: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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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改子”被否 友邦在华陷两难困境
    陈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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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改子”被否 友邦在华陷两难困境
    2007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蕾
      友邦在华发展正面临重要时刻 资料图
      由于存在法律障碍,友邦保险整合在华分支机构计划昨日被否。保监会昨日明确表态,不批准友邦上海分公司改建为子公司的申请,拒批的理由是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境外寿险公司在华设立营业机构必须采取合资形式,且外方持股不超过50%。知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友邦未来在华圈地必须采取合资模式,这使在华一贯“独善其身”的友邦陷入两难境地。

      ⊙本报记者 黄蕾

      

      友邦提出整合计划,源起于它在中国享受的一个唯一“特例”。作为内地第一家获准设立的外资保险公司,友邦于1992年率先以独资经营方式进驻上海,并在中国加入WTO之前的几年内陆续获得八张独资分支机构的牌照。中国入世之后再无类似特例发生。

      友邦的进入承载着中国保险业诸多标志性意义。作为第一家将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的保险公司,友邦在保险培训模式上创了先河,因此也成了改革开放后中国保险业最早的一所“黄埔军校”。尽管多年来不断有外资寿险公司以合资形式进入中国,友邦在外资寿险公司中的市场地位依然难撼。

      然而,就是这令同业艳羡不已的特例,却令友邦此后在华扩张“原地踏步”。除中国入世前获得的八张分支机构牌照外,友邦此后未获得在原有省市之外设立机构的许可。按照友邦人士的说法,目前友邦在任何一个省市开设分公司和营销服务部,都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得到监管部门的同意。抑或对监管部门批或不批的忧虑,友邦截至目前还是在已有市场上“精耕细作”。

      倘若将现有一家子公司改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那么,上述问题便迎刃而解。于是,友邦不久前便向保监会递交了拟将友邦上海分公司改建为子公司的申请,欲将另外七家分支机构整合在上海分公司旗下。不料批复被否。

      “从保监会这次给予友邦的答复内容来看,今后友邦若想继续开设分支机构,就必须考虑采取合资的模式。若友邦仍坚持在华独资经营路线,那么,其下一步攻城略地计划获监管部门放行的可能性不大。”知情人士昨日分析称。

      因此,是否要打破在华一直坚持的独资经营路线,便摆在了友邦高层的案头。上述人士分析认为,在中国保险市场,一家公司旗下既有独资公司又有合资公司的现象并无先例,一旦在坚持独资和继续扩张上选择了后者,友邦高层就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即如何在两种经营模式共存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市场领先的地位。这无疑考验着友邦在华的掌舵者们。

      截至记者昨晚截稿时,友邦方面并未就此事进行表态。友邦上海分公司方面向本报记者表示,友邦亚太区会就此事作一个统一的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