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2人,代表股份95,38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4%,其中,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74,386,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数20,998,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5,133,744 146,730 103,920 99.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股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833,202 124,030 427,162 99.42%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总股本128,143,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总计为38,443,020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99,902 122,920 461,572 99.39%
(3)本次配股定价方式和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值;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3)参照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4)遵循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区间:
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不高于每股人民币12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配股最终发行价格。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23,392 181,910 479,092 99.31%
(4)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809,221 103,600 471,573 99.40
(5)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49,751 103,600 531,043 99.33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环保型汽车用、电子用无卤阻燃热缩套管及特种氟塑料套管产业化项目,预计项目投资总额16,318万元;
(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入16,500万元,用于实施110KV以上电缆附件及智能化紧凑型SF6全绝缘环网成套开关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有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部分本公司自筹解决。
2、基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故为抓住市场拓展机遇,尽早使投资项目发挥经济效益,公司将自筹资金先行垫资启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偿付前期垫资并完成后续资金投入。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60,621 104,500 519,273 99.35%
(7)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58,201 102,500 523,693 99.34%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54,101 145,610 484,683 99.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23,701 145,610 515,083 99.31%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68,888 78,490 537,016 99.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96,588 4,800 583,006 99.3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678,682 50,800 654,912 99.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5,384,394 94,706,582 4,800 673,012 99.2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肖水龙先生、刘娇琳女士辞去董事一职。金智勇先生以74,390,03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77.99%)、倪昭华女士以74,416,23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78.02%)当选公司董事,任期参照第三届董事会其他成员。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郑晖女士辞去监事一职。周兆伟先生以74,420,03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78.02%)当选公司监事,任期参照第三届监事会其他成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