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申购天治核心成长基金的公告
2007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申购本公司旗下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7年12月14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2000万元,申购费用为1200元,持有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