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定于2007年12月17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关事项二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2月13日-2007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相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12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如果重复投票按以下标准计算: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尽量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2日-2007年12月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
3、现场登记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吕政田 顾永新
联系电话:0991-2356610
联系传真:0991-23566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17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721;投票简称:百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及对应申报如下表:
序号 | 议案 | 申报价格 |
1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股数代表的表决意见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2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12月1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召开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