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用地逐级考核制
2007年1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或成土地利用年计划依据
⊙本报记者 于祥明
今后各地政府的考核或许再增加一项——用地消耗,考核结果将影响下一年的可用地量。昨天,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国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并实行逐级考核。并且,考核结果将成为各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
据悉,这项考核制度,将把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相挂钩,进行逐级考核。
“这是促进地方政府由粗放式用地的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效益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我国资深土地专家、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叶剑平教授向本报表示,这项政策无疑对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意义重大。
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就曾提出,应该思考“单位土地消耗与GDP之间的关系。”
据了解,此考核办法将实行分级考核,考核结果还将定期公布,并成为今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对此,专家指出,这将使国土管理部门更好地发挥“土地调控”的作用。
记者还了解到,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将严禁各地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作评估,鼓励各项建设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另据悉,财政、税务部门也将严格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