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数量为26,624,45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2月1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6日经相关股权分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6年8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8月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做出特别承诺,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星新材料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星新材料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1)股东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股东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股东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2006年送股及派现
经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星新材料以2005 年末总股本240,0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送5股并派现金人民币1.2 元(含税),扣税后为每10 股送5 股派现金0.58 元。该次送股共新增股份120,000,000股,送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60,000,000股。2006年8月14日,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2007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改实施后,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A股于2007年4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07年6月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29号》,公司此次向数量不超过十家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14,500万股(含14,500万股)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已正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发行了42,082,738股A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9.06元/股。其中,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广西大华化工厂、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和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的化工新材料主业资产认购15,832,738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5家机构以现金认购了剩余的26,250,0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蓝星集团认购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机构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的截止日分别为2010年8月31日及2008年8月31日。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关于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书》,认为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数量为26,624,453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2月18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 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中国蓝星(集团)公司 | 211,208,285 | 52.53% | 18,000,000 | 193,208,285 |
2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00,000 | 1.74% | 0 | 7,000,000 |
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1.24% | 0 | 5,000,000 |
4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1.24% | 0 | 5,000,000 |
5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5,000,000 | 1.24% | 0 | 5,000,000 |
6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250,000 | 1.06% | 0 | 4,250,000 |
7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 2,874,818 | 0.71% | 2,874,818 | 0 |
8 |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 | 2,874,818 | 0.71% | 2,874,818 | 0 |
9 |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 2,874,817 | 0.71% | 2,874,817 | 0 |
合 计 | 246,082,738 | 61.20% | 26,624,453 | 219,458,285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上市为上市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所列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首次上市的股东有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国营长风机器厂。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首次上市的股东为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其中,国营长风机器厂将其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该部分股权已于2006 年7 月2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所列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首次上市的数量分别为: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12,000,000股,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1,916,545股,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1,916,545股,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1,916,545股,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流通数量不同。其原因为:经上市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6年星新材料以2005 年末总股本240,0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送5股,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以上四位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发生了变化;200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发行了42,082,738股A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数发生了变化。
5、说明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星新材料股权分置方案实施以来,未发生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624,453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19,832,738 | -26,624,453 | 193,208,285 |
2.其他法人股 | 26,250,000 | 0 | 26,250,00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46,082,738 | -26,624,453 | 219,458,285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56,000,000 | 26,624,453 | 182,624,45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56,000,000 | 26,624,453 | 182,624,453 | |
股份总额 | 402,082,738 | 0 | 402,082,738 |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3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股票简称:星新材料 股票代码:600299 公告编号:临2007-037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无偿受让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和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新材料、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通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无偿受让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所持公司2,874,818股、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所持公司2,874,818股,股份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原来的211,208,285股增加至216,957,921股,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52.53%上升至53.96%。
本次股权转让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及完成,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尚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要约收购星新材料全部股份的申请及获得该项豁免。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