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7年12月12日上午9时,以现场及传真表决方式在辽宁时代大厦12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7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独立董事郑培敏、陈国辉以传真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范晓远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经过认真的审议,以现场及传真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其中:4,500万元以信用方式申请的授信用于贸易融资;15,500万元以辽宁时代大厦有限公司所有的时代大厦作抵押及由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申请的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范晓远先生全权办理综合授信有关事项。范晓远先生在综合授信合同等一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字,公司承认有效,并由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二、关于向中信银行大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大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由辽宁时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范晓远先生全权办理综合授信有关事项。范晓远先生在综合授信合同等一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字,公司承认有效,并由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