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3日上午11:00在上海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陈和贵先生和刘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陈天麟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天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陈天麟先生为董事长、刘鹰先生为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聘任陈天麟先生为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陈天麟先生提名,聘任金兰芳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根据董事长陈天麟先生提名,聘任陈根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上述两项议案中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意见见附件二)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天麟先生,1964年出生。本公司创始人之一,大学毕业,工程师。曾任台湾国祥冷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工程师、浙江国祥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年起任本公司董事长至今。目前还兼任台湾国祥冷冻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石家庄国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金兰芳女士,1966年出生。大专毕业,会计师。1995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负责人、监事会召集人。
陈根伟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毕业,1997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品保部科长、经营革新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意见
我们独立董事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此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各自担任的职务。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此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签字:章程、沈成德、吴青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国祥股份 公告编号:临07-037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5,57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会议由董事长陈天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章晓洪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届满,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董事进行换届,具体方案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长1名。经公司股东和公司第二届董事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拟由陈天麟、刘鹰、杨言荣、陈和贵、局荆燕、陈根伟、章程、沈成德、吴青谊9人组成,其中章程、沈成德、吴青谊为独立董事侯选人。
每位董事侯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5,575,453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已届满,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监事进行换届,经二届九次监事会审议,公司推举罗永鸿先生、袁法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每位监事侯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5,575,453股,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章晓洪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