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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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吉炭取消对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增资的议案。
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现为中钢吉炭)与美国尤卡炭素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企业。按合资经营合同规定,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合资投资额为2,440万美元,中钢吉炭占注册资本的75%,美国尤卡炭素有限公司占25%;第二期双方拟同时增资,投资总额增加至9,717万美元,投资比例不变。
由于中钢吉炭与美国尤卡炭素有限公司在合资公司的经营方向、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存在不同的认识和意愿,导致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投资受到影响,中钢吉炭取消对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增资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清算解散的议案》。
鉴于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对业务的前景和长期战略计划,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中钢吉炭决定终止与美国尤卡炭素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合资公司进行资产清算、公司解散。
吉林吉炭·尤卡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中钢吉炭合并报表范围,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如果该公司在2007年度完成清算解散,将影响中钢吉炭2007年度利润增加约9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杜婕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杜婕女士因工作变动,不便担任中钢吉炭独立董事职务,已于2007年10月16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接受本人辞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