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5位监事和5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竹行码头街8号地块搬迁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为配合和支持上海世博会配套市政工程动迁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上海民光被单厂拟与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位于竹行码头街8号地块的搬迁补偿相关事宜签署《动迁补偿合同》。
本次面临动迁的竹行码头街8号地块,预计将获得相关的房屋、土地补偿,设备搬迁、安装等补偿款总额为 8500 万元左右。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低于85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签署动迁补偿合同。
二、《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转让延安中路房产的议案》
为集约资源,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针织九厂经与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商洽,拟以人民币4050万元转让延安中路596弄21号房产。
本次拟转让的延安中路596弄21号房产,占地面积931平方米,建筑面积3167.18平方米。本次房屋转让费为人民币3400万元,职工安置、设备补偿等费用为人民币650万元。若完成上述交易,该房产预计净收益在1500万元左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一、二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07-02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7811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提出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竹行码头街8号地块搬迁补偿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转让延安中路房产的议案》(详见临2007-027公告)提交公司2007年12月26日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7年1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