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等地热电项目批复被废止
2007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文,决定废止吉林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等13个电站项目原批复文件或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这些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并拆除相应建筑物。发改委此次共废止电站13个,共244.2万千瓦,分布在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西、贵州等省。被废的主要是热电机组,规模在1.2万-20万千瓦之间。常规火电机组被关停的有4个电厂,容量在10万-30万千瓦。
“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关停5000万千瓦落后电力机组。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自此,我国启动“上大压小”工作,今年,我国已经关停小火电机组1100万千瓦,完成了当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