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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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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证券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07-021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在上海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07年12月6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人数7人,毛德明董事、瞿承康董事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徐而进董事、杨小明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小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Z3-2地块入股作价的议案》

      Z3-2地块项目公司已现经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定名为:上海中心大厦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中心大厦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陆家嘴金融城最重要的标志性功能性建筑。本公司持有该项目45%的股权,将对本公司的资产结构优化和长期资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支持该项目尽快上马,适当控制项目投资成本,董事会同意该项目用地约2万平方米(约30亩)作价24亿元入股(约每亩8000万元),并另出现金3000万元,总计24.3亿元,占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上述价格已经浦东新区国资委审批确认。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根据补充规定,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买卖、建筑工程等合同,凡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4、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陆家嘴信息服务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陆家嘴信息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是一幢金融中心功能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5700万,项目将于2008年开工,预计2009年工程竣工。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