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35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39.86%,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主要原因是: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43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
1、一些股东认为北亚相关案件没有结案,这种状况不宜开展股改;
2、一些股东认为公司目前的状况以重组的方式开展股改更为合适;
3、公司无法与5家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
截止目前,公司无法与黑龙江省农垦煤炭工业管理局、长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滨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林元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云宜工贸有限公司等5家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希望上述五家公司能主动与本公司联系,以便顺利开展股改工作。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5 股票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07-117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被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于2007年8月20日、2007年11月19日和2007年12月3日公告了部分解决事项(详见2007年8月20日、2007年11月19日和2007年12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第四批已经解决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十一项货币资金涉及金额35万元,一项短期投资涉及金额900万元,一项坏账准备涉及金额200万元,事务所认为无合同依据及相关支持性文件,公司经过核实查证,现已找到合同证据及外部证据,个别的已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上述事项尚未取得会计师的确认。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07-118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6日公告了新华人寿股权拍卖的事宜(详见2006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和所持新华人寿2163万股股权拍卖处置的相关财务凭证,现将法院对拍卖款的发还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公司所持新华人寿股权被法院拍卖2163万股,拍卖成交金额14300万元,支付上海浦发银行郑州健康路支行执行款10457万元(包括案件诉讼费及保全费91万元),支付评估费、公告费及特快专递费11万元,执行费10万元,协助分配给郑州中级法院办理的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执行款项1800万元,协助分配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的驻马店城市信用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款2015万元及应由公司承担的执行费7万元。
公司持有的2163万股股权投资成本为6922万元,扣除投资成本和相关费用损失预计产生投资收益5223万元,上述投资收益将计入2007年度并做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