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在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3日作出决议,通过对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050万元持有其51.22%的股权(详见我公司2007-68号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07-71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我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我公司除向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050万元持有其51.22%股权事项外,我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涉及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我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12日、13日和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截止目前,我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行为;
2、我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一切运作正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我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向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外,目前及可预见的两周内,我公司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我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分别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我公司的一切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和网站所披露的为准。我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