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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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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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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7年1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10029)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初始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如果基金进行份额拆分,基金面值将会相应改变。

    5、基金投资目标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集中申购期的销售规模上限

    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销售规模上限为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7、基金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 年12月24日至2008年1 月22 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适当调整。

    若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基金集中申购销售总规模超过销售上限,本公司将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9、发售方式

    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销售规模上限为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本基金对集中申购实行“末日比例确认、余款退回”的政策。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若将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集中申购期内全部有效申购金额接近或超过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本公司可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将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集中申购期内全部有效申购金额未超过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则对集中申购期所有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将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集中申购期内全部有效申购金额超过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则对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予以全额确认,对最后一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末日申购确认比例=(120亿元-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集中申购期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确认比例,投资者集中申购期最后一个申购日提交的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

    末日有效申购确认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申购确认比例

    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用按申购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集中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末日申购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10、本公司在集中申购期间不调整销售规模上限。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一个月。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11、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贸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代销网点

    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中原证券、财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南京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东海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财富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各代销机构的详细销售地点请见附件。

    (3)如本次集中申购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二、集中申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集中申购方式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

    2、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金额(元)集中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1.5%
    100万(含)-500万1.2%
    500万(含)-1000万0.3%
    1000万(含)以上每笔1000元

    投资者重复申购,须按每笔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末日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集中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有效集中申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申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有效的集中申购申请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申购费的优惠。

    集中申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利息)/1.0000元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申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对应费率为1.5%,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000.00/(1+1.5%)=98,522.17元

    集中申购费用=100,000.00-98,522.17=1,477.83元

    集中申购份额=(98,522.17+50.00)/1.00=98,572.17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20万元有效申购本基金,假设该笔申购最后按照80.000000%比例予以确认,则投资者该笔申请的有效确认金额为96万元,其对应申购费率为1.5%,同时假设该笔120万元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为162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1,200,000.00×80.000000%=960,000.00元

    净集中申购金额=960,000.00/(1+1.5%)=945,812.81元

    集中申购费用=960,000.00-945,812.81=14,187.19元

    集中申购份额=(945,812.81+162.00)/1.0000=945,974.81份

    未确认金额=1,200,000.00-960,000.00=240,000.00元

    即此时投资人投资1,20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45,974.81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未确认金额240,000.00元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3、在基金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申购,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也是人民币1,000元。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以上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4、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但申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易方达开放式基金(易方达深100ETF除外)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集中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集中申购。

    2、机构投资者申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申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购。

    4、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直销中心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贸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期柜面办理时间: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 申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机构代码证;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5)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 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 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1)填写的代销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3)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开户及申购时间:

    机构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集中申购期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提出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自助卡;

    (2)《代理     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申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发布本基金集中申购和份额折算结果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申购业务确认手续。

    (四)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开户及申购时间:

    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集中申购期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⑥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和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发布本基金集中申购和份额折算结果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申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户活期存款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户。

    (五)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期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⑤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集中申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七)通过易方达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开户及申购时间:

    机构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集中申购期的9:0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户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购申请表

    (2)前来办理申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申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申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易方达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

    (八)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只需准备足额的申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申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申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80012217110802700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申购款项,造成申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集中申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申购申请或申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申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申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申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或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申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

    5、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贸大厦2307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二)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期柜面办理时间: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 开户及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 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 申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 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 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 投资者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个人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集中申购期的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2) 填妥的《代理            基金认/申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申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于发布本基金集中申购和份额折算结果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申购业务确认手续。

    (四)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个人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集中申购期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④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 填妥的《认\申购申请表》;

    (3)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和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发布本基金集中申购和份额折算结果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申购业务确认手续。

    (五)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期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④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申购)申请表。

    (六)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集中申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七)通过易方达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开户及申购的时间

    基金集中申购期每日的9:0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出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申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申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

    (八)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只需准备足额的申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申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申购资金划至本公司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800122171108027001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下转封十六版)

    1、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科讯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讯”,基金代码500029)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 年12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7]330号文核准的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科讯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 年12月18日基金科讯终止上市之日起,《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07 年12月24日至2008年1 月22 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5、集中申购期的销售规模上限

    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销售规模上限为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本基金对集中申购实行“末日比例确认、余款退回”的政策。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若将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集中申购期内全部有效申购金额接近或超过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本公司可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若将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集中申购期内全部有效申购金额未超过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则对集中申购期所有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将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集中申购期内全部有效申购金额超过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则对集中申购期最后一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予以全额确认,对最后一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在集中申购期内,即使本基金有效的集中申购金额总额未达到12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销售情况,提前结束集中申购,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集中申购期内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8、本基金集中申购价格为1.0000 元加对应申购费。基金集中申购代码为“110029”,简称为“易方达科讯”。

    9、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在基金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申购,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以上金额含申购费)

    10、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率按申购确认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敬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集中申购发售规模上限,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申购确认方式,将导致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日的申购确认金额低于申购申请金额,可能会出现申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的情况。

    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元)集中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1.5%
    100万(含)-500万1.2%
    500万(含)-1000万0.3%
    1000万(含)以上每笔1000元

    11、集中申购期内,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申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基金管理人将在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对基金份额进行拆分,注册登记机构按照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并登记投资者集中申购应得的基金份额。

    对于投资者因暂未指定交易等原因产生的在基金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最后一日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相应份额的登记确认。

    基金份额拆分是指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使得基金份额净值相应降低,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集中申购最后一日,本基金将进行份额拆分,使得集中申购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基金将根据拆分比例计算原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应获得的基金份额,按照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拆分、集中申购款项的审验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集中申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在集中申购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将及时公告。

    1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及时公告。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专线电话(020-38797023、010-66574378、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平安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通证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0、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与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集中申购的注意事项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集中申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21、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基金投资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投资的收益,同时承担基金投资亏损的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其资产60%-95%将投资于股票。因此,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会引起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投资者应当正确认识和对待该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并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本基金由科讯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集中申购最后一日本基金进行份额拆分,基金份额净值变为1元,但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化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以1元进行集中申购,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存在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可能。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