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冻结的公告
2007年1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07-5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冻结的公告
因涉及与延边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纠纷,该公司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延边中院”)提交诉讼请求。根据延边中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6784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轮候冻结,本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
2007年12月14日因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东方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对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860万股的冻结(其中解除轮候冻结117.4万股)。
根据延边中院《协助冻结(解冻)通知书》([2007]延州民二初字第15-1号),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825.4万股限售股被解冻;继续冻结6742.6万股及孽息,冻结从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9月14日;冻结6742.6万股及孽息,冻结从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9月14日,上述股份为国有股。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