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07年12月18日~2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风险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是实现SEB 对苏泊尔的战略投资,不以终止苏泊尔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若社会公众接受要约的股份数超过18,488,405 股,则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将低于苏泊尔股份总数的25%,苏泊尔将面临其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苏泊尔股票将可能出现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况(详见2007年11月21日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有可能给苏泊尔投资者造成损失,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苏泊尔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苏泊尔股东将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苏泊尔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苏泊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苏泊尔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苏泊尔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183号),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EB国际”或“收购人”)于2007年11月21日公告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07年11月21日起向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泊尔”)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本次要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股份类别 | 要约价格(元/股) | 预定收购数量 | 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流通股 | 47 | 49,122,948股 | 22.74% |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实现收购人对苏泊尔的战略投资,不以终止苏泊尔股票上市交易为目的,收购人亦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终止苏泊尔的上市地位。
三、要约收购期
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为:2007年11月21日~2007年12月20日。
四、操作流程
1.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撤回预受要约事宜。
2.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即2007年12月17日(含17日)之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07年12月18日~2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 股东预受要约的申报内容如下: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申报数量 | 申报流程 |
990022 | 47 | [注1] | [注2] |
注1:申报数量为股东预受要约的实际数量。
注2:请预受要约的股东向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具体的申报业务流程,并在预受要约后向营业部查询该预受申报指令是否已被交易系统所接受。
四、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刊载于2007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要约收购并参与预受要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南》,投资者可浏览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main/rule/jysywgz/200604058438.shtml。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