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4日下午16: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转让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在上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安信信托将出资额1,998.00万元人民币所持有的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4%的股权以2,040.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国之杰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后,国之杰于2007年12月31日前,向安信信托支付1040万元转股对价款,其余1000万元将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贯彻中国银监会信托新政关于信托公司限期三年内对固有项下的非金融类实业投资予以清理的要求,并解决公司重组期间流动性资金较短缺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能增加公司收益约40万元,将优化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07-066号《关于出售三至酒店的关联交易公告》”)
鉴于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会议,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核销对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海城办事处债权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处置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公司对应收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海城办事处款项进行了核查,有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及恢复的可能,现提出申请进行核销:截止2007年10月31日,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海城信托公司拆借本金及利息合计14,140,966.09元,公司以前年度已对上述拆借本金及利息14,140,966.09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
因海城信托公司现已注销,且有大量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恢复的可能,故现提出申请将应收的海城信托公司拆借本金及利息14,140,966.09元以及对应的全额减值准备予以核销。由于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准备,故本次核销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这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07-067号《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由公司高层联席会负责相应人员的调整和配置。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7-066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三至酒店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4.44%的股权以2,0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为贯彻中国银监会信托新政关于信托公司限期三年内对固有项下的非金融类实业投资予以清理的要求,解决公司重组期间流动性资金较短缺的情况,能增加公司收益并优化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 于2007年12月14日在上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安信信托将所持有的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至酒店”)4.44%的股权以2,040.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国之杰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股权交易的受让方国之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2007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施天涛、李英发表了《关于转让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之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成立于1999年5月,目前注册资本43,279万元人民币。国之杰的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和产业布局,在房地产、金融、高科技和新能源等领域,截止2006年12月31日,国之杰总资产110,300.75万元,负债57,094.96万元,净资产53,205.7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安信信托以出资额为1,998.00万元人民币持有三至公司4.44%的股权(包括股份产生的所有相应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配的股东红利、转增的出资),拥有并有权处分其转让股权。
四、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安信信托与国之杰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安信信托将所持有的三至公司4.44%的股权(包括股份产生的所有相应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配的股东红利、转增的出资)以2,0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国之杰,股权转让经安信信托内部决议通过且《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后,国之杰于2007年12月31日前,向安信信托支付1040万元转股对价款,其余1000万元将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具有法定资质的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7]第1465号评估报告书为依据,反映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价值。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贯彻中国银监会信托新政关于信托公司限期三年内对固有项下的非金融类实业投资予以清理的要求,并解决公司重组期间流动性资金较短缺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能增加公司收益约40万元,将优化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旨在贯彻中国银监会信托新政关于信托公司限期三年内对固有项下的非金融类实业投资予以清理的要求,并解决公司重组期间流动性资金较短缺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能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股权转让以经评估后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属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3、《关于转让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7-067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核销对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海城办事处债权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处置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公司对应收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海城办事处款项进行了核查,有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及恢复的可能,现提出申请进行核销:截止2007年10月31日,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海城信托公司拆借本金及利息合计14,140,966.09元,公司以前年度已对上述拆借本金及利息14,140,966.09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
因海城信托公司现已注销,且有大量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恢复的可能,故现提出申请将应收的海城信托公司拆借本金及利息14,140,966.09元以及对应的全额减值准备予以核销。由于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准备,故本次核销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这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