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
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2月18日,本公司接股东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21.4万股股份,按0.9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述股份转让手续完成后,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0股,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221.4万股股份。
目前,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策医疗
股票代码:6007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1206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1206号
联系电话:0571-81865002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07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策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收购人、广赛投资 | 指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出让方、广赛电力 | 指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通策医疗 | 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转让 | 指广赛投资协议受让广赛电力所持的通策医疗20.09%的股份,计3221.4万股,构成通策医疗权益变动的行为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广赛电力与广赛投资于2007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广赛电力将其持有的通策医疗20.09%的股份协议转让予广赛投资的《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1206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国
注册资本:500万元
工商注册证号码:330100000006704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66521248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1206号
经营期限:20年
股东名称:广赛电力持有广赛投资100%股权
联系电话:0571-818650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广赛电力持有广赛投资100%股权。潘爱娟持有广赛电力58.9%的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广赛投资成立于2007年,信息坡露义务人在成立后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郑建国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浙江省杭州市 | 否 |
吕小杭 | 男 | 监事 | 中国 | 浙江省杭州市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增持股份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增持目的
本公司为广赛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广赛电力以电力信息科技产业为主营业务,根据广赛电力的业务发展战略,其未来将立足于自身主营业务的深化发展,采取资产整合的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将逐步出售、出让与广赛电力主营业务关联度小的其他资产。故出让其在通策医疗中的股份予本公司。
二、后续持股计划
除以上内容外,本公司目前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广赛投资持有通策医疗0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广赛投资将持有通策医疗3221.4万股股份,占通策医疗股本总额的20.09%。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13日,本公司与广赛电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为:
股权转让方: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受让广赛电力持有的通策医疗3221.4万股股份,占通策医疗股本总额的20.09%。
3、拟转让股份价格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0.988元/股,总计转让价款为31,827,432元。
4、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二日内,本公司向广赛电力支付预付款1,000,000元,其余股份转让款在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后十日内付清。
5、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本公司与广赛电力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限售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标的的股权中,8,016,000股为流通股,24,198,000股仍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本公司受让该股权后仍需遵循通策医疗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限售条件的规定。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广赛电力合法拥有用于转让的股权,截止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在该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判决及其他股份转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总金额为31,827,432元人民币。本次股份增持所需支付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广赛投资的自筹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重大调整
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改变通策医疗的主管业务,也不会对通策医疗的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止本报告日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四、是否拟修改上市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股份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持有通策医疗股份超过5%的股东,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通策医疗的控股股东,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对上市公司的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通策医疗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关联交易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策医疗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交易。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策医疗产生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通策医疗的利益及其投资者不受损害。
2、同业竞争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策医疗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在过去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广赛投资成立于2007年,在提交本报告书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7年12月14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天目山路304号 |
股票简称 | 通策医疗 | 股票代码 | 6007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08号天苑大厦1206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 变动数量:32214000股 变动比例: 20.0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12月14日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策医疗
股票代码:6007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8号华星工业村2幢4层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8号华星工业村2幢4层
联系电话:0571-8800992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07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策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出让方、广赛电力 | 指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受让方、广赛投资 | 指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通策医疗 | 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转让 | 指广赛投资协议受让广赛电力所持的通策医疗20.09%的股份,计3221.4万股,构成通策医疗权益变动的行为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广赛电力与广赛投资于2007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广赛电力将其持有的通策医疗20.09%的股份协议转让予广赛投资的《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8号华星工业村2幢4层
法定代表人:潘爱娟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工商注册证号码:3301002007083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62539267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组织生产、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红外测温、电力光纤高速图像传输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无线电遥控遥测设备;批发、零售: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通讯器材,电缆,仪器仪表及配件,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装潢材料,工艺美术品(除黄金制品),木制品,日用百货;安装:电力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弱电系统工程,报警器;含下属分之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8号华星工业村2幢4层
经营期限:27年
联系电话:0571-88009928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潘爱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潘爱娟 | 女 | 董事长 | 中国 | 浙江省杭州新昌县城关镇 | 否 |
宋志康 | 男 | 董事 | 中国 | 浙江省杭州新昌县城关镇 | 否 |
张 华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杭州市下城区田家桥 | 否 |
张健丰 | 男 | 监事 | 中国 | 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 | 否 |
黄明章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一区 | 否 |
姚晓峰 | 女 | 财务总监 | 中国 | 杭州市上城区比胜庙巷 |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出让目的
本公司以电力信息科技产业为主营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公司未来将立足于自身主营业务的深化发展,采取资产整合的方式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逐步出售、出让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小的其他资产,此次出让通策医疗20.09%的股权是贯彻公司发展战略重要一环。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通策医疗的股权。
除以上内容外,本公司目前暂无在未来的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通策医疗3221.4万股股份,占通策医疗股本总额的20.0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通策医疗的股权。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13日,广赛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为:
股权转让方: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通策医疗的3221.4万股股份转让予广赛投资,占通策医疗股本总额的20.09%。
3、拟转让股份价格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0.988元/股,总计转让价款为31,827,432元。
4、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二日内,广赛投资向本公司支付预付款1,000,000元,其余股份转让款在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后十日内付清。
5、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广赛投资与本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通策医疗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注日期:2007年12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3、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广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天目山路304号 |
股票简称 | 通策医疗 | 股票代码 | 6007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8号华星工业村2幢4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2214000股 持股比例:20.0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 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杭州广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