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412号文件核准。
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总数为74,220,79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认购数量为35,504,601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认购数量为38,716,192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次配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的38,716,1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07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2月20日
3、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4、股票代码:600509
5、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327,848,293股
6、本次配股增加的股份为74,220,793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配售获得的35,528,601股,承诺自配股上市之日起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其余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7、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8、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TIANFU THERMOELECTRIC CO., LTD
法定代表人:成锋
董事会秘书:许锐敏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电话:0993-2902860
传 真:0993-2901728
公司网址:http://www.terd.com.cn
公司经营范围:火电、水电、供电、供热、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房地产开发、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13日,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2007年12月4日 持股数(股) | 2007年12月17日 持股数(股) | 股份变动数 (股) |
成锋 | 董事长 | 0 | 0 | 0 |
牛玉法 | 董事、总经理 | 0 | 0 | 0 |
张宗珍 | 董事、财务总监 | 0 | 0 | 0 |
刘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王友三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曹光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陈献政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于雳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何嘉勇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郭致东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张虹原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许锐敏 | 董事会秘书 | 7,000 | 9,100 | +2,100 |
蒋红 | 总工程师 | 0 | 0 | 0 |
钟坚 | 人力资源总监 | 0 | 0 | 0 |
(三) 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本次发行结束后,持有公司股份153,957,27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6.96%。
天富集团前身为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成立于1991年7月。1999年3月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以其部分发供电、供热资产发起设立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其后,公司于2002年8月31日利用首发募集资金收购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东热电厂。自此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不再拥有发供电热资产。
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在投入其相关发供电热资产之后,存续主体于2001年改制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7,507.6万元,法定代表人贺伟民,注册地址石河子市北二路28号,营业范围为:电力能源资产运营,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2006年末,天富集团总资产590,154.64万元,净资产89,926.71万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204.48万元。
天富集团履行了配股认配承诺。本次配股中,天富集团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35,528,601股,占其可配售股份总数的100%,认购金额为532,929,015元。
2、实际控制人
2002年2月1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资委办公室出具“师国资办字[2002]55号”《关于天富电力集团产权划转的通知》,同意将新疆天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现更名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系农八师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称“石河子国资公司”)持有的天富集团的全部国有产权划转由农八师国资委直接持有,并由农八师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2007年6月,农八师国资委出具“师国资发[2007]59号”《关于明确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关系的批复》,对“师国资办字[2002]55号”文件的有效性予以确认,并相应地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更登记手续。
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全资控股天富集团。
(四) 本次配股发行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类型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18,348,670 | 46.66% | 153,853,271 | 46.9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35,278,830 | 53.34% | 173,995,022 | 53.07% |
合 计 | 253,627,500 | 100.00% | 327,848,293 | 100.00% |
四、本次配股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实际发行74,220,793股
(二) 发行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5元/股
(三) 发行方式: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原有限售条
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四) 募集资金总额:1,113,311,895元
(五)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
承销费、中介机构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37,435,421.17元,每股发行费用0.50元/股。
(六) 募集资金净额:1,075,876,473.83元
(七) 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07]第11981号)。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16元(在2006年年报数据的基础上按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2006年全年每股收益:0.10元(在2006年年报数据的基础上按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王益民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
保荐代表人: | 沈伟 孙晓青 |
项目主办人: | 张鑫 |
项目组成员: | 席睿 陈鹏宇 |
电话: | 010-84896469 |
传真: | 010-84896418 |
保荐人推荐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公司本次配股的股份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的股票上市。
发行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