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转让限售股称为推动*ST贤成产业转型
2007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12月19日,*ST贤成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吕永和、张寿清签署了《限售流通股转让协议书》。按照国新公司的说法,此举意在推动*ST贤成的产业转型。
根据协议,国新公司将其持有的*ST贤成1550万股限售流通股以每股6元的价格转让给吕永和,占*ST贤成总股本的5.06%。
此外,国新公司将所持*ST贤成同样的股权和价格转让给张寿清。张寿清和吕永和承诺,将严格按照国新公司在*ST贤成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上述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新公司尚持有*ST贤成47.23%股份。
这次转让,可能只是国新公司减持*ST贤成股份的第一步。国新公司表示,本次转让后,鉴于持有股份已经部分可以上市流通,对本次转让后持有的股份,不排除在合适市场时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变现的可能。
在股权变动报告书中,国新公司表示转让股权是为推动*ST贤成的产业转型。除为保障*ST贤成主营业务向煤炭开采及煤化工行业转型外,还是促进*ST贤成未来的系列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ST贤成相关债务和解的顺利实施。转让股权所筹得的1.86亿元款项,将用于支持*ST贤成主营业务向煤炭开采及煤化工业转型的工作和其他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开展,并确保其有关债务和解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