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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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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假日的具体安排
    对经济生活有何影响
    夸大楼市拐点效应易误导调控决策
    谨防个税起征点陷入一两年一修订的困局
    中国市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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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股指期货背景下看大股东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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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假日的具体安排对经济生活有何影响
    2007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沈若愚
      ⊙沈若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除了新增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放假从除夕开始,五一放假缩短以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是节假日调整跟着双休日走了。元旦假期从2007年12月30日到2008年1月1日;国庆假期从9月29日到10月5日放假7天。

      查资料可知,自2002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都安排元旦的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五一是5月1日至7日,十一是10月1日至7日,多年不变。这样的安排,有其合理性,就是相对的固定,可以预期。一方面是便于操作;另一方面是便于统计和核算。五一的假日安排涉及到跨月的工作日和节假日的统计和核算,十一的假日安排涉及到跨季统计和核算,元旦的假日安排涉及到跨年统计和核算。保持每个时间段,相对的可比性是统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搞过统计核算工作的人在享受春节快乐的同时都对春节的时间在一月份和二月份之间“飘忽不定”头痛不已。

      以这次元旦假日的调整为例,对于广大股民来说最大的影响,可能就是本年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从12月31日变成了12月28日。而对于统计和核算来说,以GDP核算为例,理论上会有一定的影响。2007年的元旦假期是1月1日到3日,其中2日和3日是星期二和星期三,这两天是从2006年对换来的。而今年年底的两天没有交换到2008年,于是2007年的休息日就比2006年多了4天,工作日少了4天,那就是1.6%的年度工作日的出入,如果从放假方面考虑的话,就是3.6%年度休息日的出入。

      我们知道,按联合国统计标准,GDP的统计方法有生产法(或称增加值法),收入法(或称分配法)与支出法三种。无论哪种算法,如果在工作日和休息日上面有这么大的影响的话,肯定会对GDP的核算带来一定的误差的。国家这次调整放弃了包括GDP核算在内统计核算的方便、稳定,而是在可以选择的范围内,更多地考虑到了以人为本,免除了以前一连工作七天、九天的“痛苦”,应该说这样的安排更人性化。

      再回过头来说说预期性,炒股票炒的是预期,生活里更要靠预期来做计划。这次节假日的调整跟着双休日的放假安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好事,而新增加的端午节6月7日至9日放假,对于明年要“陪考”的高考考生家长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公布时间较晚,对某些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比如,原计划于明年“五一”黄金周后期摆婚宴的新人们,不得不调整婚宴时间,否则,客人们特别是外地的亲戚朋友(据说现在每五对沪上新人中就有一个新上海人)就很难在工作日赶来参加婚礼了。如果调整婚期的话,一是定金会有所损失,二是由于明年沪上各大酒店的婚宴预订十分火爆,“五一”前后的大部分双休日都已订满,部分新人现在想调整时间并非易事。当然,除了新人及其亲友之外,相关的婚庆行业、宾馆饭店自然也影响很大。还有这几天,各大旅行社就在针对这次元旦的节假日安排的“出人意料”进行调整,预订好的机票、旅馆又要重新排计划了。

      我们出台的法律一般有适当的缓冲期,公布之后,一段时间后才会正式实施,但是有少量规定、通知则缺少适当的缓冲期。比如,去年年底,有关部门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由于出台政策的时候2006年已经即将过完,很多纳税人发现在即使本人想进行个税申报的时候,也没有保留合法的凭据或是根本记不清2006年究竟挣了多少钱。

      希望在出台相关政策时,设置一定的缓冲期,让大众可预期、能准备,也许明年提前公布2009年甚至2010年的节假日的安排是个不错的办法。

      (作者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