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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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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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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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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7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决定自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6月19日,参加邮储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推广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1、基金定投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的业务方式。邮储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相应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每月100元,超过100元的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根据邮储银行业务规定定投的约定申请金额最大为5000元(含)。

      3、基金定投业务的约定申购日可由投资人指定每月的1-28日中的任一天。邮储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申购日、约定金额进行申购。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若约定申购日期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则自动取消该期申购约定,下一周期约定日期执行定期定投约定。

      4、对通过基金定投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以在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基金赎回业务。

      5、以每月实际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邮储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6、基金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各基金的基金定投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与一般申购相同(优惠活动除外)。

      7、各基金管理人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定投业务也同时暂停,具体开放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8、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我行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卡到邮储银行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

      9、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卡到邮储银行代销基金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

      银河银联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银联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

      四、相关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措施

      1、对于在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6月19日期间成功办理的银河稳健和银河收益基金定投业务,定投申购费率永久8折优惠,即优惠后申购费率为1.2%(若因监管政策调整等原因邮储银行有权公告停止该优惠)。

      2、对于不在该活动期间办理的定期定额申购,不进行申购费率优惠。

      五、其他事项

      1、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交通基金业务相关规定。

      2、投资人可同时申请基金定投及进行日常基金申购。

      3、基金定投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六、咨询方法

      1、中国邮储银行网址: www.psbc.com

      2、中国邮储银行客户服务电话:11185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决定从2007年12月25日起在中国银行各网点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7年12月25日起,个人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基金

      银河银联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银联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已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国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银行有关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如基金暂停申购,中国银行也将暂停该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终止

      1、目前,中国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中国银行各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法

      1、中国银行网址:www.boc.cn

      2、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