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9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公司办公楼7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木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07年12月19日13:30时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公司办公楼7楼1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07年12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分类表决,股东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3人,代表股份146796004股。具体如下:
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计20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1467960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7%。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13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1197468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46%;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6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270491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2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股东记名投票表决,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外国投资者对公司战略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详情已于2007年12月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通过“本次战略投资”拟向Holchin B.V. 定向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表决结果:同意1378249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89 %。其中,A股同意119729623股、弃权17170股、反对0股;B股同意18095304股、弃权392900股、反对8560907股);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表决结果:同意1378268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89%。其中,A股同意119729523股、弃权15770股、反对1600股;B股同意18097304股、弃权390900股、反对8560907股);
3、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与Holchin B.V.达成最终协议(表决结果:同意1378268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89%。其中,A股同意119731523股、弃权15270股、反对100股;B股同意18095304股、弃权390900股、反对8560907股);
股东Holchin B.V.作为本次战略投资的关联方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就该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每项均获得除关联股东外的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的生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和平、李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