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追偿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分别于2007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担保追偿诉讼的公告”,于2007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担保追偿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于2007年9月6日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告”中披露了该诉讼进展情况,于200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担保追偿诉讼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2007年4月4日、6月30日、9月6日、1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本案的民事裁定书「(2007)金中民执字第280-5号」,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黄茂清受该公司25个自然人股东的委托并以835万元最高价竞买到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6.611%股权,现裁定如下:
1、被执行人本公司持有的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6.611%股权,归买受人黄茂清所有。
2、买受人黄茂清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兰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ST源药 公告编号:临2007-84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7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公告”。(具体详见2007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007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民事判决书》[(2007)阜民二初字第31号],判决如下:
1、被告广生药业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界首建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100万元,利息3093887.12元,违约金303000元。
2、被告华源公司对“界建技改「2003」001号”借款合同项下的1500万元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原告界首建行就“界建流「2004」002号”和 “界建工流「2005」001号”两份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可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最高额为800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7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68784元,由被告广生药业公司负担。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