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07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7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审议批准,并经公司于2007年10月9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7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根据市场情况可超额增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主要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07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审议批准。
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暨本期债券发行的申请已于2007年12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9号文核准。
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hpi.com.cn)。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07-04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