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8日下午3:05在北京市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744,673,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罗东江董事长主持。会议经逐项记名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两项普通决议:
一、普通决议
(一)经累积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罗东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张增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陈国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李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毛嘉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王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李若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史建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刘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蓝仲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二)经累积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姜爱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代表股数744,67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振强、于利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王振强、于利淼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召集会议的行为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0日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证券代码:600500 编号:临2007-03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出席会议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选举罗东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2、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罗东江(主席)、陈国钢、张增根、王巍、蓝仲凯;
(2)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史建三(主席)、王巍、李昕;
(3)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刘萍(主席)、李若山、毛嘉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若山(主席)、李昕、刘萍。
3、同意聘任张增根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毛嘉农、冼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覃衡德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李宏伟、李超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敬群为公司营运总监,聘任李雪涛、李大军为中化国际总经理助理。(简历附后)
4、同意聘任刘翔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5、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意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授权经营层按照国资委、证监会的审批意见对上述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请见附件2)
就上述决议内容,公司独立董事王巍、李若山、史建三、刘萍、蓝仲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化国际股票期权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股票期权计划,我们认真审阅了该计划以及相关资料,认为该计划的制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与职业经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职业经理团队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吸引、保留优秀人才及核心骨干员工的能力,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股票期权计划。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关于选举董事长、选举专业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相关人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要求,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9日
附件1:相关人员简历
董事长:罗东江
男,1954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统计学系,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计划部总经理、中化国际橡胶公司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化亚洲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化韩国株式会社社长、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席,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直属党委书记、总法律顾问。
董事、总经理:张增根
男,1965年出生,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研究生毕业,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中化国际石油公司液化气部副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化国际石油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毛嘉农
男,1963年出生,本科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药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具有执业药师资质。曾任职于北京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出口三部、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历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六部总经理、医药发展部总经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副总经理、北京王府井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冼明
男,1963 年出生,国际商务师。1985年大连铁道学院内燃机车(热动力机械)专业和大连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工学学士毕业,199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毕业,2005年复旦-BI(挪威管理学院)合作项目变化管理硕士毕业。曾任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储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办/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出口事业总部总经理、中化国际新加坡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覃衡德
男,1970年出生,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毕业,2000年至2002年在华中科技大学攻读管理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红旗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国投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加入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04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李超
男,1964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澳洲梅铎大学 MBA 。曾在中化国际仓储运输有限公司、新加坡海皇船务公司、香港立丰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中化船务企业公司、本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部、财务总部工作。历任立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海南中化船务企业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物流事业总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李宏伟
男,1966年6月出生。广州外贸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硕士毕业。1988年加入中化海南有限公司,任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1990年调入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出口一处;1998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焦炭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冶金能源事业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冶金能源事业总部总经理。
营运总监:王敬群
男,1957年出生,天津大学化工系染料及中间体专业本科毕业。曾在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从事业务工作;于1985-1988借调中国驻丹麦使馆任商务处秘书;1988年起在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工作,曾任中化国际精细化工品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出口五部总经理;1999年起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化国际商务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总监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李雪涛
男,1970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复旦-挪威管理学院MBA毕业。曾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橡胶公司轮胎科业务员、化进贸易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化国际橡胶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橡胶事业总部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李大军
男,1964年出生,陕西师范大学生物专业本科毕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双学士毕业,复旦-挪威管理学院MBA毕业。曾任太原市教育学院助教;陕西省对外经贸厅主任科员;陕西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02年加入中化国际,曾任总经办副主任、农化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化工实业总部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刘翔
男,1974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金融学院国际投资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1998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1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六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合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2.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为中化国际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的股票来源为从资本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
3.本计划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会对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拥有最终决议权(除非另有规定)并对所有计划的利益相关方具有约束力。
4.中化国际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中化国际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中化国际股东大会批准。
一、 在本计划中,下列名词和术语作如下解释:
“关联人员”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人”定义的有关人员;
“审计师”指公司的审计师;
“交易日”指股票交易所开市交易中化国际股票的日子;
“开始日”指根据本计划条款员工接受股票期权的日期;
“公司”指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上海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指 (i) 中化国际及其附属企业的任何执行和非执行董事;(ii) 中化国际及其附属企业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经理和员工;(iii) 董事会提名的人员,并具有雇佣关系;
“授予”指根据计划授予员工股票期权;
“被授予人”指按本计划条款接受股票期权授予的员工,或(情况允许下)由于初始被授予人死亡而继承股票期权的人;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
“月”日历月份;
“授予日”指授予参与者股票期权的日期,须为股票交易日;
“股票期权”指根据本计划条款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
“参与者”指:(1) 任何中化国际及附属公司的董事,或即将被任命的董事(授予需要在任命后才能生效);(2) 任何中化国际及附属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经理及员工,或即将被任命的此类人员(授予需要在任命后才能生效);(3)董事会提名的任何个人。“参与者”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
“计划”指“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以及后续在此基础上修订的计划;
“行权价格”指根据第六条规定,当被授予人行使股票期权时可认购公司股票的每股价格;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旨在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将他们的利益与公司业绩和股票表现紧密挂钩,以提升本公司价值。
三、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根据对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性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需要,激励对象确定如下: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中级管理人员;
4.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二)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控制在125名,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限、授予日、可行权日
(一)期限
本计划自生效之日起10年内有效,10年后不能依照本计划继续授予股票期权,但是本计划的条款对依据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仍然有效。
(二)授予日
在本激励计划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但授予日不能为下列日期: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可行权日
按本计划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年的行权限制期(禁售期)后,可根据业绩条件表现分三年匀速分批生效。可行权日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之间的任何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关联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资产重组、并购等事项发生之日前6个月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计划下每期股票期权有效期为授予日之后7年,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 股票期权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中化国际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监事会或审计部门对公司业绩或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的。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授予人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4)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
3.中化国际必须达到以下条件才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的公司业绩条件:三年滚动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ROE)达到8%;净利润年增长率达到12%;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行权:
1.中化国际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监事会或审计部门对公司业绩或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的。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授予人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
3. 股票期权的生效和行权与公司及个人的业绩水平相联系:
(1)被授予人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生效数量须根据公司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2个业绩指标必须同时达到门槛值才能生效:若综合业绩指标达成率大于等于100%,则当期应生效的股票期权100%生效;若综合业绩指标达成率大于等于60%但小于100%,则当期应生效的股票期权按照门槛值与目标值之间的线性关系生效;若综合业绩指标达成率低于60%,则当期应生效的股票期权不生效。如果期权在当年不能生效;未生效的期权不可以递延到下一年,作废处理。
综合业绩指标达成率Z=50%c+50%d,其中:c、d分别为确定的单个业绩指标达成率,c=三年滚动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实际值/三年滚动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13%);d=净利润复合平均增长率(三年)实际值/净利润复合平均增长率(三年)目标值(20%),综合业绩指标达成率的门槛值为60%,目标值为100%。
公司业绩目标值为:三年滚动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ROE)的目标值为13%,门槛值为8%;净利润复合平均增长率(三年)的目标值为20%,门槛值为12%。
(2)被授予人获授股票期权的生效数量亦须根据被授予人的个人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被授予人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则依据公司业绩情况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生效;若被授予人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则当期应生效期权全部作废。
六、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按照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即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七、授予数量
根据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和根据公司其它任何股票期权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时可能配发的股票数量总和不得超过当时发行股本的10%(“计划上限”);亦不得超过公司在计划批准之日已发行股本的10%(“计划批准日上限”)。
除非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的批准(有关员工及其关联人员应回避投票),在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任何一位员工的股票数量和根据已授予及将要授予的期权行权而需配发的股票数量的总和不得超过公司任何时间内已发行股本的1%(“个人上限”)。
但在决定本计划下的股票上限时,下面的股份数应该排除在外:
(1)根据本计划下或其它计划下已发行的股份;
(2)按照(1)中发行的股份进一步按比例认购的额外股份。
根据本计划,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上市后本公司发行总股数的0.095%,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各层级人员获授情况
岗位分类 | 人数 | 此层级总股数 | 占首次授予总量(%)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112,600 | 9% |
公司副总经理/总助/非执行董事 | 10 | 317,000 | 27% |
事业总部/职能总经理 | 9 | 127,800 | 11% |
事业总部副总/总助、事业部总经理及部分关键岗位 | 30 | 285,000 | 24% |
其他关键岗位/骨干员工 | 74 | 347,800 | 29% |
合计 | 125 | 1,190,200 | 100% |
八、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中化国际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是:
1、中化国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后,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一)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程序
本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后,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票期权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聘请律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对股票期权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批准股票期权计划后,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授予股票期权的程序
董事会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确定认购价格以及认购股票的数量(必须是100的整数倍),在授予通知中应明确期权授予的相关条款,且必须遵守上市规则的要求。
股票期权授予通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授予通知应说明期权可认购的股票数量、认购价、期权期限、员工持有期权的条件等内容。员工可接受少于授予通知书上标明的数量,只要其接受的数额不低于100或其整数倍的规定。
(三)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股票期权的行权与公司及个人的业绩水平相联系,在激励对象提出行权申请后,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审查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十、股票期权计划的变更、终止
董事会可通过决议对本计划进行修改,但这些决议不能比上市规则涉及的内容对参与者更为有利,对本计划的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改变或对已授予期权条款进行任何改变应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如果被授予人同意,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可经董事会批准被撤销,并且该被授予人可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被授予新的期权(不包括被撤销的期权),新的股票期权符合本计划的条款规定。
(一)控制权变更
如果发生了控制权变更,则所有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可以立刻生效并可以开始行权,行权有效期为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的十二(12)个月。
(二)离职条款及特殊情况处理
1、正常情况下的离职(员工提出或公司提出),已经生效的期权在六个月内行使,未生效的期权作废处理。
2、由于过失的离职,无论被激励对象获得的股票期权是否生效,全部作废处理。
3、在特殊情况下(如死亡、伤残等),已生效的期权在12个月内行权,对于未生效期权,按照每年业绩决定的应生效期权的1/2继续生效,生效后在12个月内行权。
4、公司高管人员在离开公司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
(三)股票期权计划终止
公司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可在任何时间终止本计划的实施,在此情况下公司不再继续授予任何股票期权,但是本计划的条款应仍然有效。所有在本计划终止之前授予的符合上市规则要求的股票期权应该根据本计划的条款继续有效并可以被行权。
十一、其他
1.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2.本激励计划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激励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证券代码:600500 编号:临2007-03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选举姜爱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0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姜爱萍
男,1953 年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会计师。曾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审计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