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鲁润股份”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为: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鲁润股份股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2月21日。
●公司A股股票复牌日及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7年12月25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停板、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7年12月2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鲁润股份”,股票代码“60015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鲁润股份于2007年9月27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8.86%,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93.32%,非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1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7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方案实施的内容
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鲁润股份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现控股股东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地产”)承诺所持有鲁润股份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永泰地产保证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并愿意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和相应处罚措施。如有违反对价安排执行承诺的情形,永泰地产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禁售、限售承诺出售股票的情形,除承担监管机构明确规定的违规责任外,由此所获全部收益归鲁润股份全体股东所有。
(4)永泰地产承诺在鲁润股份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5股的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在鲁润股份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的利润分配不少于鲁润股份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的现金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股东名称 | 执行对价安排前 | 本次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 执行对价安排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94,041,730 | 55.18 | 12,861,563 | 81,180,167 | 47.62 |
泰安市国资委 | 11,016,000 | 6.46 | 1,506,597 | 9,509,403 | 5.58 |
山东蓝天实业有限公司 | 1,830,000 | 1.07 | 250,279 | 1,579,721 | 0.93 |
合计 | 106,887,730 | 62.71 | 14,618,439 | 92,269,291 | 54.13 |
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对价股份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21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12月25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
自2007年12月25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鲁润股份”,股票代码“60015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鲁润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鲁润股份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14,618,439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无须纳税。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改革前 | 改革后 |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106,887,730 | 62.71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92,269,291 | 54.13 |
其中:国有股 | 11,016,000 | 6.46 | 其中:国有股 | 9,509,403 | 5.58 |
法人股 | 95,871,730 | 56.25 | 法人股 | 82,759,888 | 48.55 |
二、流通股份合计 | 63,558,432 | 37.29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78,176,871 | 45.87 |
三、股份总数 | 170,446,162 | 100.00 | 三、股份总数 | 170,446,162 | 100.00 |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时间 | 承诺的限售条件 |
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81,180,167 | T+36个月 | 注2 |
泰安市国资委 | 8,522,308 | T+12个月 | 注3 |
987,095 | T+24个月 | 注3 | |
山东蓝天实业有限公司 | 1,579,721 | T+12个月 | 注3 |
注1:T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永泰地产承诺所持有鲁润股份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注3: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八、其他事项
1.公司名称: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忠文
联系人:张俊堂 李军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21888
传真:0538-6266885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lurun.com
2.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保荐代表人:马益平
项目主办人:张宜霖、钟铁锋、邵侃翔、台大春
电话:021-68801135
传真:021-68801119
3.律师事务所: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车捷
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6楼
电话: 025-83346580
传真: 025-83346590
经办律师: 车捷 毛玮红
九、备查文件
1、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3、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4、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6、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7]102号文)。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