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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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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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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8版:信息披露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刘广建股权转让纠纷诉讼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06年度技改财政补助资金的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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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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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刘广建股权转让纠纷诉讼的公告
    2007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7—2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刘广建股权转让纠纷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与刘广建股权转让纠纷,刘于2006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起诉公司(公司已在《公司2006年中报》披露此诉讼),深圳中院于2006年10月17日开庭审理了本案,2007年9月28日深圳中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刘广建,身份证:440301630528417。

      委托代理人:王柏林,身份证:420104196007251619。

      被告: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顺达,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小河,北京市广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5月,公司与刘广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广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广兆公司)40%的股权(广兆公司当时总股本100万)转让给公司。现刘认为在股权转让中经济利益蒙受损失,2006年6月,刘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赔偿其股权转让损失款1800万及同期贷款利息600万,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公司认为:双方股权转让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并且经过股东会认可,该转让行为发生在六年以前,现在对方反悔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判决情况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一)自判决生效之目起十日内,公司向原告刘广建支付股权受让款人民币1800万元;

      (二)驳回原告刘广建的其余诉讼请求。

      公司应按判决确定的时间自动向原告刘广建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0010元,由原告刘广建负担42904元,由公司负担87106元。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突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公司将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故目前尚不能预测本次诉讼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20号(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