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4日以传真加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13份,实收董事表决票13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王建侠因对美利纸业不够了解,对公司互保融资的必要性不够了解,无法判断此事宜对公司的影响,故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互保协议签署后的一年内,互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与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可以保障公司银行借款的正常周转,使公司融资工作逐步迈入良性轨道,进而实现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目前,美利纸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不会因向其提供担保而产生或有负债。因此同意该事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07-061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宁夏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15)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及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签订了《互保协议书》。
2、对外担保额度及期限: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3.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07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互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纸业”)
注册地点:宁夏中卫县柔远乡
法定代表人:刘崇喜
注册资本:1584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0815
经营范围:机械纸、板纸、加工纸等中高档文化用纸及生活用纸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美利纸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资产负债情况:截止2007年9月30日,美利纸业资产总额为528,704万元,负债总额为442170万元,净资产为86,533万元。200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7,495万元,净利润3,188万元。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美利纸业签订的互保协议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美利纸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其签订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互保协议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是可控的。同时,通过与美利纸业延续互保关系可以保障公司银行借款的正常周转,使公司融资工作逐步迈入良性轨道,进而实现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04234.83万元、逾期担保总额为81834.83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互保协议书。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