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科学发展评价体系昨发布
2007年1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何鹏
深圳、东莞、北京位居前三
⊙本报记者 何鹏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昨日发布《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称,依据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国地级及以上大城市中,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
报告称,城市科学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观,所追求的是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该中心构建的中国城市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发展指数、协调指数和支撑能力指数三项一级指标,以及若干二级指标。
根据研究需要,共选取419座城市作为评价样本,以市区人口100万为分界线。包括地级及以上大城市(113座)、地级及以上中小城市(173座)、县级市(133座)。
结果显示,地级及以上大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在地级及以上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东营、珠海、南通居前三;在县级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昆山、常熟、江阴居前三。
在综合排名前20位的大城市中,有17座城市来自东部沿海地区,占总数的85%,其中有11座城市位于三大都市密集区,占总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