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证券交易
1、券商经纪人的选择标准
(1)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3)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4)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交,及时、准确、高效。
2、 券商经纪人的交易量分配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券商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的规定,本基金将结合各券商经纪人提供研究报告及综合服务的质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每季度对各个券商经纪人进行考核和打分,并根据考核结果拟定交易量分配比例,并至少每月进行调整。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报告(报告数量、质量、时效性、数据和定量)、研究交流、交易执行能力、服务质量等。
考核主要采取打分制,由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每季度对券商经纪人进行打分,加权平均的结果为每家券商经纪人的得分。
考核打分计算公式是:研究报告(40%)、研究交流(10%)、交易执行能力(40%)、服务质量(10%)。
3、其他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按规定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同时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原则,对券商选择和分仓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妥善处理,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
1、 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 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 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4、 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六、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夏洪彬
联系电话:010-65179888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瑞士信贷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凯生先生:董事长,博士。1975年起从事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1985年进入银行,历任中国工商银行监察室副主任、规划信息部主任、深圳分行行长,1996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99年9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2004年9月再次兼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2005年10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现为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十六届委员会副主任。
Anthony Nimeh Iliya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6-2000年任General Re Financial Products首席执行官、总裁及董事会成员。2000-2003年任Newtonmore Advisors Limited伦敦董事总经理及合伙人,负责投资及募集资金。2004年任Cumulus Capital Sal贝鲁特主席及投资管理及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服务位于中东国家的高资产值的个人及家庭。2005年1月-2006年9月,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瑞士信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副主席,亚太区资产管理部主管,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亚太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瑞士信贷银行香港行政总裁。
David Peter Walker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78年至1983年任职于J.P.Morgan,负责跨国企业的资金管理咨询研究的推广及进行,以及推广及执行债务融资;1983年至1990年任职于Bankers Trust,先后担任资本市场部发起成员、执行董事及美国资本市场部主管、负责亚太区(日本除外)的银行及证券业务;1990年至2003年5月,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担任执行董事、证券产品业务主管、投资银行部主管等职;2003年6月至今私人投资者,并兼任几家英国公司的董事。
陈晓燕女士:董事,学士。1982-1984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会发局。1984-1986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部营业处处长。1986-1998年任中国工商银行会计部副主任。1998-1999年任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部主任。1999-2001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2001年1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李扬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1989-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2003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
牛大鸿先生:独立董事, 博士。1995-2000年ASIAN MERCHANTS PTE LTD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2000年MERCHANTS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副总裁(兼)。2000年至今PHQ HOLDINGS (SINGAPORE) PTE LTD执行总裁。
孙月英女士:董事,学士。1998-2000年中远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0年2月-2000年12月中远集团总公司, 副总会计师。2000年12月至今,任中远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
徐志宏先生:董事, 博士。2000-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1-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资金营运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2年至200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资金营运部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总经理,牡丹卡中心总裁、党委书记。2006年6月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郭特华女士: 董事, 总经理, 博士。1989-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1998-2005 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历任处长,副总经理。
2. 监事会成员
陈克儒先生:监事长,学士。1996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党组成员、人事部总经理。1997年任中国工商银行党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党组成员。1998-2005年任中共中国工商银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党委委员。
Salman Shoaib先生:监事,硕士,1986-1988年美国银行,金融机构团队研究员。1992-1994年Khadim Ali Shah Bukhari & Co.,董事会董事、企业融资负责人。1994-1997年Shoaib资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1989年加入瑞士信贷,先后就职于英国投资银行部和亚洲投资银行部。2000-2005年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董事总经理,瑞士信贷集团全球战略团队负责人。2005年至今,瑞士信贷资产管理部门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董事总经理。
李西贝先生:监事,大专。1998-2001年中远工业公司人事部经理。2001-2002年中远(集团)总公司党组纪检组审理处处长。2002-2005中远(集团)总公司监督部副总经理、监察室副主任。2006年至今中远(集团)总公司纪检工作部副部长、监察室副主任。
张轶先生,监事,双学士。1998-2000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保障部。2000-2001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数据中心。2001-2005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副总监。
朱辉毅先生:监事,硕士。1996-1998年中国工商银行人力资源部。1998-2005年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及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部总监。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朱碧艳女士: 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戴勇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担任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华夏证券公司,担任交易部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兴华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常务副总经理。
夏洪彬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担任高级风险分析师、副总裁;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曾担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Tremont对冲指数基金指数的数量分析员、基金经理、副总裁。
肖在翔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80年至1982年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至2007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历任储蓄部储蓄业务处处长,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材料科学和技术经济双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法国马赛经济科技法律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并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先后任职于中海信托、法国雷诺机车集团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至2006年,任职于法国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和香港公司,历任国际协调发展部亚太区主管、结构基金部基金经理,亚太结构基金投资主管、亚太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2006年10月起,任职于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年8月底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起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郝康先生,出生于1963年9月,籍贯为四川。四川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澳大利亚麦考里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澳大利亚莫纳西大学获博士学位。 1994年6月至1995年5月,任职于莫纳西大学经济学院,担任研究员。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任职于美洲银行亚太区风险管理中心,担任助理副总裁及高级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8月,任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2001年2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北京博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和财务总监。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戴勇毅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詹粤萍女士:研究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学士。1992--1994年安达信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1994--1999年法国兴业证券公司上海办事处高级研究员(97至98年,在香港亚洲总部工作10个月)。1999--2004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研究部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4--2005年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5月至11月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7月开始担任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文鸣先生: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出生于1957年,198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应用数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84年获得北京大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得北京大学博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5年4月,就职于同济大学,担任副教授。1995年4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总经理助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7年1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吴刚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12年投资管理经验。2002年-2003年5月在中融基金管理公司任融鑫基金经理,2003年8月-2006年1月,在长盛基金管理公司任长盛成长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4月-2006年1月任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7月开始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2月-2007年11月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张翎先生: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4年-2005年5月担任泰信天天收益基金经理,2005年5月-2006年5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基金经理。2006年5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9月-2007年7月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2月-2007年11月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4月开始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杨建勋先生,199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7年,在沈阳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师。2000年7月至2006年9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4年8月至2006年9月担任普润基金经理,期间在2004年12月至2006年9月兼任鹏华行业成长基金经理。2007年3月-2007年11月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3月开始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7月开始担任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购买不动产;
(9)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10)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11) 购买实物商品;
(12)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3)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4)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四)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合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合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合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七、境外投资顾问
(一)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名称:瑞士信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One Cabot Place, London, E14 4QJ, United Kingdom
成立时间:1982年12月2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是瑞士信贷集团旗下的机构和共同基金资产管理部门,具有长期的全球资产管理专业经验。
作为世界顶级银行之一,瑞士信贷为全球客户提供投资银行、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服务。瑞士信贷由瑞士信贷集团全资控股,瑞士信贷集团是全球顶级的金融服务公司,其总部位于苏黎世。截至2007年6月30日,管理的资产已达13290亿美元。瑞士信贷集团在瑞士上市,并以美国存托股票(ADS)的形式在纽约上市。截至2007年6月30日,集团市值约为820亿美元。
瑞士信贷集团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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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信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历史可追溯到1935年。从那时起,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开始为全球客户提供从投资建议到年金方案的所有投资管理服务。悠久的传统、丰富的经验、积极的创新和优良的业绩的使瑞士信贷成为全球投资者的理想选择。瑞士信贷的投资能力覆盖全部资产类型,包括股票、固定收益债券、商品期货以及多资产类别,以及房地产、对冲基金、私人股权及波动性管理。
截至2007年3月底,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在19个国家拥有近2450名员工;截至2007年6月30日,资产管理规模达到6116亿美元。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以全球一体化网络的形式进行运作,以期向全世界客户提供瑞士信贷最好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运用瑞士信贷集团作为世界顶级金融服务机构之一的多样服务与深度资源开展投资管理和服务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C. Kim Goodwin女士,现任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伦敦)公司的执行董事。同时,Goodwin女士还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并且是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委员会成员。Goodwin女士于2006年9月加入瑞士信贷。在加盟瑞士信贷之前,Goodwin女士任职于道富研究管理公司(State Street Research Management)股票投资部的执行总监和首席投资官(CIO)。此前,Goodwin女士任职于美国世纪投资管理公司(American Century Investment Management),担任成长股票部(Growth Equity)首席投资官。此外,Goodwin女士还兼任保诚(Prudential)和Putnam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职位。Goodwin女士于1987年起参加工作,并在梅隆银行(Mellon Bank)担任研究员。Goodwin女士拥有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以及得克萨斯大学的MPA(公共管理硕士)和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Paul Griffiths先生,现任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伦敦)公司的执行董事。同时,Griffiths先生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监,负责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的全球固定收益业务,并且是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在加入瑞士信贷之前,Griffiths先生任职于AXA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全球固定收益业务总监及该公司英国分公司首席执行官。此外,Griffiths先生负责管理资产规模达2200亿欧元的资金管理,并在全球范围内管理11个固定收益投资团队。在加入AXA之前,Griffiths先生在多家公司直接负责固定收益团队和资产的管理,包括在Investec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在担任基金经理时,Griffiths先生曾获得AAA基金评级,并获得多项奖励。Griffiths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纽约大学,获物理学学士学位。
J.C Perrig 先生,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伦敦)公司执行董事。Perrig先生现任全球营销总监,并且为公司管理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成员。Perrig先生于006年4月加入瑞士信贷;此前,任职于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担任EMEA及亚洲国际资本市场部总监。在加入美国银行之前,Perrig先生在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任职8年,担任多种职务,包括欧洲公司债务管理部、现金及金融衍生品部总监。
Gary Withes先生,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伦敦)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EMEA地区资产管理部总监。同时,Withers先生还是公司管理委员会以及EMEACEO管理委员会成员。Withes先生于2007年加入瑞士信贷。此前,担任Norwich Union人寿保险公司的首席执行官。Norwich Union公司是英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是Aviv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2001年加入Aviva之前,Withers先生任职于美林投资管理公司及其前身Mercury资产管理公司,担任多种高级管理职务。Withers先生具有在英国和欧陆的零售和机构营销的丰富经验。Withers先生拥有INSEAD的MBA学位,并曾就读和毕业于剑桥大学Pembroke学院。
Joachim Mies先生,瑞士信贷资产管理(伦敦)公司执行董事,EMEA地区资产管理首席投资官(CFO)。Mies先生于2006年11月加入瑞士信贷。此前,Mies先生任职于Dresdner Kleinwort公司,并具有20多年的首席运营官(COO)及相关职责经验,包括:该公司伦敦分公司的全球首席运营官、德国及欧陆地区首席运营官、北美地区首席运营官以及亚太地区首席运营官。
(下转封十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