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7人,代表公司股本133662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务原因不能主持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伟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同意常州现代有偿返还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附着物的议案;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的中外合资公司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现代)近年来取得了高速发展,为了提高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费用,进一步提高常州现代的经济效益同时又有利于常林股份的发展,合资双方一致同意常州现代将其无需继续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附着物经评估后有偿返还给常林股份。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728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已由江苏省苏地房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土地评估,并出具了[(苏)苏地常2007(估)字第540号]《土地估价报告》,根据待估宗地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方法,然后采用两种评估方法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按2007年7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评估总价格为4874万元。
厂房及附着物总面积为32685.71平方米,由江苏省苏地房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房屋评估,并出具了[苏地-常房地估-(2007)47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按2007年7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评估总价格为2750万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及附着物的评估总价格为7624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常林股份为此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常州现代费用共计7651万元,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及附着物的转让费。本交易为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33662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07年5月10日召开的常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133662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伟民先生、祁栋先生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常州金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