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4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32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
3、协议生效条件:股东是上市公司的,按上市公司规定程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
该投资行为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7年12月3日,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作为太阳能利用的一种重要基础材料,多晶硅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和核心技术的日益成熟,介入多晶硅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2007年10月《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可研报告》工程拟总投资26.7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25.35亿元,流动资金约1.40亿元。项目拟定总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比例为1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35%。该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鉴于2007年9月,新津项目成立了四川川投硅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本公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该公司,参与“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投资。
2007年12月20日,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成都签订了《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将四川川投硅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94,500万元,并更名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8,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33,0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2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生产销售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承担工程服务和咨询业务。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B区。
新组建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投资建设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项目拟定总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
二、投资协议主体或投资项目承(代)建主体(或负责按市场规则提供相应的技术和工程建设支持)介绍
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的建设主要依托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按市场规则提供相应的技术和工程建设支持,或由新光硅业负责项目承(代)建工作。
新光硅业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资本3.085亿元人民币,该公司承建的1,260吨/年多晶硅项目是原国家发计委以(计高技[2001]522号)文件唯一批准建设的高技术示范性产业化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2.9亿元人民币,于2007年2月26日投料试车成功,并计划2007年全年累计生产200吨。2007年9月30日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总资产124,818.77万元,负债总额93,683.48万元,所有者权益31,135.28万元;2007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6,745.20万元,利润总额335.63万元,净利润285.28万元。新光硅业通过已有装置运行,已经基本掌握了多晶硅生产的基本技术,对设备设计、操作条件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新光硅业建设的1260吨/年多晶硅生产装置又引进了国外技术,目前已经投产,为项目的建设打下了较为可靠的基础。
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已于2007年12月20日签署《出资人协议》,由本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主体。
1、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竞秀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丁强
注册资本:73000万元
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输变电专用制造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相关技术、产品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开发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天威保变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项目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总资产(元) | 4,986,593,069.50 | 3,465,976,998.35 | 2,672,909,185.3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80,212,597.05 | 1,009,416,578.34 | 966,538,406.93 |
每股净资产(元) | 5.43 | 3.06 | 2.93 |
主营业务收入(元) | 3,079,807,536.26 | 1,963,050,060.73 | 1,133,113,014.49 |
利润总额(元) | 289,222,173.08 | 175,175,122.81 | 80,234,497.59 |
净利润(元) | 198,097,466.74 | 100,994,276.88 | 51,090,749.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57 | 0.31 | 0.15 |
净资产收益率(%) | 10.00 | 10.01 | 5.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2,499,115.14 | 6,670,318.24 | 46,255,057.48 |
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
法定代表人:黄顺福
注册资本:31.39亿元
经营范围及基本情况: 经营和管理能源(含节能)、交通、通信、原材料、机电、轻纺、科技、农业、林业及其它非工业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公司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川投集团是四川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12月31日,川投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为577亿元,负债总额490.22亿元,所有者权益86.78亿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76.71亿元,利润总额5.98亿元,净利润2.85亿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根据2007年10月《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可研报告》工程拟总投资26.7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25.35亿元,流动资金约1.40亿元。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定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资本金按35%计算,注册资本拟为9.45亿元,其中: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按注册资本额的35%出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按注册资本额的51%出资;本公司拟按注册资本额的14%出资,约为1.3230亿元(注册资本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入,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根据2007年10月《新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5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由于项目建设期和达产期较长,无法准确预计项目回收期和收益情况。
四、出资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7年12月20日,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本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在成都签订了《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三方同意四川省川投光通信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四川川投硅业有限公司1,000万股权按投资原值转让给甲方。
(二)吸收乙方、丙方为公司的新股东。甲、乙、丙三方同意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三)公司名称: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
Tianwei Sichuan Silicon Co.,Ltd 。
(四)公司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B区。
(五)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六)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生产销售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承担工程服务和咨询业务。
(七)公司项目:建设经营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27元人民币(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甲、乙、丙三方直接出资94,500万元人民币,公司通过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或股东融资175,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股东同意可以开展其它项目。
(八)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
(九)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为94,500万元人民币。如项目总投资增加,三方均同意按新的总投资金额的35%再增加注册资本,并按新增注册资本时三方股权比例认缴新增加的注册资本。甲、乙、丙以货币形式出资。各股东名称、出资形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1、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48,1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2、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33,0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13,2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
(十)股东出资时间:甲方已缴纳出资9000万元,四川省川投光通信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四川川投硅业有限公司1000万股权按投资原值转让给甲方后,甲方总共已缴纳出资100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首次出资于本协议正式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按各自认缴金额的50%划拨到公司帐户。其余出资由三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半年到一年内付清,具体时间由股东商定。股东出资到位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十一)项目融资:公司股东甲、乙、丙方应对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所需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每次贷款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贷款计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报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由股东严格按贷款时各自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对该笔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凡不能提供有效保证或提供保证未达到各自比例的股东,应用其未担保的有效财产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能提供抵押担保的,股东应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合法的股东融资。
(十二)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本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自己的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含相对控股公司),本公司其它股东无条件同意并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除转让给股东自己的全资、控股公司以外)。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的规定缴纳注册资本,造成公司增资扩股无法进行,守约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规定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预期经营目标或使贷款项目无法实施的,每逾期一月违约方应向各守约方支付其应担保金额的1%-2%作为违约金。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协议各方对本协议事项发生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向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生效条件:股东是上市公司的,按上市公司规定程序经股东大会批准;股东是非上市公司的,经该公司董事会批准。各方股东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最后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项目风险分析
1、投资行为可能未获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因该投资事项尚处于前期运作阶段,该投资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资源风险:本项目所需外部供应资源有硅、液氮等产品资源以及水和电力资源,这些资源由成都附近相应的生产企业供给,存在不能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的风险,但风险相对较小。
3、市场风险:尽管多晶硅市场需求和需求增长均很高,但仍需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防御市场竞争的风险;另外本项目属于高耗能项目,电价的高低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很大。
4、外部协作风险:目前公司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已与供电部门达成采用电厂直供电价的协议,电价较低,随着公司效益的增长,存在供电部门逐步减少电价优惠的风险;原料和产品在运输中大部分采用公路运输,要依靠社会的运输力量,需要地方运输企业的协作。
5、工艺、设备技术风险:目前新光硅业采用的改良西门子法,除了目前较为成熟的改良西门子技术外,物理法硅提纯和膜法多晶硅技术正在不断进步。
6、工程风险:存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风险。
7、资金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意外原因和人为因素可能造成工程费用增加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