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〇七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9:45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7218.0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4%。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康强电子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07年修订版)。
(表决结果:赞成:7218.042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2、审议通过《康强电子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218.042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