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发布公告详解“童工”事件
2007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针对媒体的《“凤凰光学”竟用学生工》报道,凤凰光学今天刊登公告进行了详尽解释。
凤凰光学表示,在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主持下,凤凰光学与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凤凰光学控股70%的江西凤凰富士能光学有限公司成为该校定向实习培训基地,有义务为该校培养有实际操作技能的毕业生。因此,报道将实习生表述为“学生工”提法不当。
凤凰光学称,自2005年1月成立以来,凤凰富士能公司国际市场订单十分饱和,经营业绩连创新高。由于季节性订单的需求,凤凰富士能公司可能存在有学生在某些时候随班实习时间延长的现象。凤凰光学表示,公司已敦促凤凰富士能公司高度重视,坚决杜绝该现象。凤凰富士能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员工劳动保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此外,凤凰富士能公司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