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公告
2007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307号),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原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07年11月11日到期转型为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于2007年11月16日至12月14日按1.00元面值开展了集中申购,截至2007年12月14日,集中申购工作已经成功结束。
根据《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集中申购期内所有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基金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为6,017,777,874.63元人民币,扣除申购费用后的有效净申购金额为5,938,412,579.14元人民币。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606,042.98元人民币。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银行利息已于2007年12月1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5,942,018,622.12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8日按照1.431547301的拆分比例对原国泰金象保本基金默认转为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份额折算的具体情况请参阅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原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已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投、赎回和转换业务,敬请关注重新开放本基金申购、定投、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时间。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2日